2023年2月20日 星期一

附件為112年2月17日吳玉琴委員辦公室召開「衛部顧字第 1120101605 號函所指『112 年 9 月 1 日未完成 Level II 及 Level III 訓練課程者,自 112 年 9 月 1 日後執行之 專業服務不得支領服務費用』暨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 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公告」爭議協調會會議結論

附件為112年2月17日吳玉琴委員辦公室召開之「衛部顧字第 1120101605 號函所指『112 年 9 月 1 日未完成 Level II 及 Level III 訓練課程者,自 112 年 9 月 1 日後執行之 專業服務不得支領服務費用』,暨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 續教育及登錄辦法修正公告」爭議協調會會議結論。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OxpysQPPwBcH4Y9EcoDuLv8iogmE_2Gs/view?usp=shar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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