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復健醫學發展協會 長照感控法規性別倫理(五合一)研習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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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課程特色】
依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之換照規定,醫事人員應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120點以上:一、專業課程。二、專業品質。三、專業倫理。四、專業相關法規。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,合計至少應達12點,超過24點以24點計,且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。
另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之換照規定,長照人員應每六年接受下列繼續教育之課程積分達120點以上:一、專業課程。二、專業品質。三、專業倫理。四、專業法規。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,合計至少應達12點,其中應包括消防安全、緊急應變、傳染病防治、性別敏感度及多元族群文化之課程;超過24點者,以24點計。
醫事人員上完本課程可獲得專業法規4點及專業倫理3點共7點(其中已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,符合換照必修規定)。
長照人員上完本課程可獲得專業法規4點及專業倫理3點共7點(其中已包括消防安全、緊急應變、傳染病防治、性別敏感度及多元族群文化之課程,符合換照必修規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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